读经:约翰福音18:1-19:28(选读18:19-24)(和修版)
18:19 于是,大祭司盘问耶稣有关他的门徒和他教导的事。
18:20 耶稣回答他:“我一向都是公开地对世人讲话,我常在会堂和圣殿里,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导人,我私下并没有讲什么。
18:21 你为什么问我呢?去问那些听过我讲话的人,我所说的,他们都知道。”
18:22 耶稣说了这些话,旁边站着的一个警卫打了他一耳光,说:“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?”
18:23 耶稣回答他:“假如我说的不对,你指证不对的地方;假如我说的对,你为什么打我呢?”
18:24 于是亚那把耶稣绑着押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。
信息
受难日福音经题十分长篇,涉及约翰福音18-19章,共八十二节经文。这样的长篇是希望不删减把整个受难过程呈现出来,让在聚会中的人能一气呵成地经历耶稣的被捕、被否认、盘问、受审、判决、凌辱、虐打、钉十架,以致死亡和埋葬,亦鼓励读者看毕全部两章的经文。
受难过程能令人产生不同的感触,包括悲悯、痛心和愤怒等,这些触动不论激发自我们所曾面对的不公,或是来自创伤的回忆,还是与耶稣感同身受的共情,所有受难过程的回响在说明苦难无处不在、邪恶无日无之、不公不义狂傲地咆哮。这样不友好的世代,连柔和谦卑的耶稣也没有避过,我们可以幸免吗?
在这篇幅中,有一个较少人提及的片段(约翰福音18:19-24),就是当大祭司盘问耶稣时,耶稣说明自己的教导是在群众中光明正大地讲,哪知有个警卫却掌掴祂并说:“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?”这警卫展示出人性卑劣的一面,擅自行刑和仗势欺人,内心扭曲的肆意践踏耶稣。
面对这样的恶势力和背后所属的强横黑暗力量,一般人不是退缩就是沈默轻蔑,但我们的主却说:“假如我说的不对,你指证不对的地方;假如我说的对,你为什么打我呢?”在祂被强大的邪恶所笼罩时,祂还是散发出真理的光芒,使那些不接受光的人感到异常的刺眼,祂没有堕入愤怒和暴力的深渊,相反要借话语把真理彰显,以光明盖过罪人的黑暗,令对手自惭形秽。
耶稣的说话表明祂没有放弃真理之光必须呈现于世,若果善良退缩,就会让黑暗延伸它的力量;若果善良变为暴戾,要入魔、替天行道、以怨报怨,就会把光明也变成黑暗;耶稣要让善良翱翔,不亢不卑的活出生命中最光辉的一面,特别在世道非常黑暗的日子,祂内心没有失去光明,说话没有失去光彩,生命没有失去光辉。其实,在整个受难中,耶稣都是以此方式去彰显美善,世界或会一时猖獗,但善的翱翔将要指导人心朝向真理之光,成为永恒耀眼的存在。
思考与实践
1. 当我发现身边发生不公义的事,例如有同事或同学被欺凌、大家在工作上惯以谎言运作,我会选择随波逐流,还是勇于指正错误,使那些不接受光的人感到刺眼呢?
2. 主耶稣的受难日是黑暗的,但祂却显露光芒,请默想主的美善、伟大、生命力。
金句:约翰福音18:23(和修版)
“耶稣回答他:‘假如我说的不对,你指证不对的地方;假如我说的对,你为什么打我呢?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