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罗马书6:1下-9(和修版)
6:1下 我们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增多吗?
6:2 绝对不可!我们向罪死了的人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
6:3 难道你们不知道,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就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?
6:4 所以,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是要我们行事为人都有新生的样子,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。
6:5 我们若与他合一,经历与他一样的死,也将经历与他一样的复活。
6:6 我们知道,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隶,
6: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。
6:8 我们若与基督同死,我们信也必与他同活,
6:9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人中复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
信息
罗马书一直在讨论“因信称义”的观念,这份恩典是白白得来的,但今天的经文却引伸出一个十分严肃,而且很实际的问题:既然全是恩典,人不需要做什么,理论上人若继续犯罪,仍然也可以得救,那么,人可继续罪中的生活吗?
对于这个问题,保罗的回应十分清楚:在6:2表明:绝对不可。为什么呢?因为我们的身分已经改变了,6节说,人在归信基督以前,是罪的奴隶,古代奴隶与今天的雇员完全不同,今天我们可以随自己的心意转换公司,但是,古代不少奴隶是没有自主权的,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生命,保罗以此来比喻罪对人的辖制。相信我们也曾经试过被罪控制,对它完全无法抗拒的情况,轻微的可能是工作上躲懒、说谎,严重的可能是赌博、吸毒,虽然明明知道是不好的,但却无法自拔。
感恩的是,6:3-6、9指出,我们的身分已经改变,现在已归入基督了,而且是归入祂的死,与祂一同埋葬,基督更复活了,我们将来也会经历与祂一同复活。那个无法自拔的旧我,已经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了,死亡、罪恶已经不能在我们生命中作主了。
虽然已经信主的人的确可以继续犯罪,但比起未信主的人,我们更不应该这样做,因为我们已经有一个新的身分──与基督同死同活的新生命。
有一首英文诗歌,歌名是《耶稣基督》(泰泽诗歌),开头的几句歌词,其中一个普通话的翻译本是这样的:
耶稣基督,在我心中照耀,不要再让黑暗喋喋不休。
借基督成就的救恩,罪不能再辖制我们,
心中的黑暗、怀疑已不能再控诉我们,我们已不需再做罪的奴隶了。
思考与实践
1. 回想信主之前,有那些不能自拔的罪行呢?我是怎样被神从那个状态中救出来的?
2. 因基督的死和复活,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全新的身分。请借着祷告或者诗歌向这一位为了人而牺牲爱子的天父献上感恩。
3. 我身边仍然有哪些未信主的“罪的奴隶”吗?我可以怎样与他们分享基督,让他们也能够得着基督里的新生命呢?
金句:罗马书6:1下-2(和修版)
“我们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增多吗?绝对不可!我们向罪死了的人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