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加拉太书4:4-7(和修版)
4:4 等到时候成熟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之下,
4:5 为要把律法之下的人赎出来,使我们获得儿子的名分。
4:6 因为你们是儿子,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,呼叫:“阿爸,父!”
4:7 可见,你不再是奴隶,而是儿子了,既然是儿子,就靠着神也成为后嗣了。

信息
加拉太书讨论有关因信称义的观念,因此读今天的经文时,我们可能很容易把焦点放在“人单单因信神儿子便可以成为神的儿女”。但是4-5节却很强调律法,指出神儿子“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之下,为要把律法之下的人赎出来”,是否与因信称义不协调呢?

加拉太书其中一个重要的讨论,是割礼的问题。加拉太教会以外邦信徒为主,但是他们却受一些异端思想的影响,包括认为信耶稣的人必须守犹太人的割礼。于是保罗重申基督信仰的核心理念──得救单单是基于耶稣基督的福音。但是有些人也因为相关的观念,不自觉地滥用了“基督里的自由”。

明天是耶稣圣名日,记念基督降生八天后,他的父母按犹太人传统给祂行割礼,正式给祂起名叫耶稣(路加福音2:21)。有解经家指出路加福音不单是为了铺陈历史,而是要强调基督本身也持守犹太人的律法。事实上,祂经常按律法要求行事(例如不需要受洗的祂坚持接受洗礼),但是又会刻意挑战当时一些表面的律法要求(例如:守安息日)。

对于犹太人,行割礼不单是一个仪式,它包含了当初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历史与含意。神的儿子“生在律法之下”,代表了祂彻底拥抱一个人的一切,包括所属的民族的历史与文化。而因这身分,祂可以帮助人明白律法的真正意义和背后的属灵原则。正如一些穆斯林背景的归主者,他们表示可以指出伊斯兰的问题,但是没有穆斯林背景的人随便这样做,不单很难带来福音果效,甚至会引起反感。

对于非犹太人,完全没有行割礼的必要,然而,人却不能滥用基督里的自由。主耶稣就作了最佳的榜样,祂“生在律法之下”,就是为了“把律法之下的人赎出来”。(加拉太书4:4-5)这句经文与路加福音2:21之间还有一个微妙的关联:“满了八天,他们就给孩子行割礼,又给他起名叫耶稣。”“行割礼”对应“生在律法之下”,而“耶稣”的名字便是“神拯救”的意思,对应了“把律法之下的人赎出来”。

思考与实践
就算是同一件事情,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看法。例如:在长者面前吃拜过偶像的食物,他们可能会认为我们信耶稣不够认真;在一些知识分子面前刻意不吃拜过偶像的食物,他们可能会认为我们十分迷信。主耶稣自己“生在律法之下,为要把人赎出来”,祂名字意思就是“神拯救”。主不为自己的喜恶,而为了使更多人得救,我愿意按神的心意刻意守一些“没必要”的规矩,或者刻意违反一些常规,让更多人对基督信仰留下正面的印象吗?

金句:加拉太书4:4-5(和修版)
“等到时候成熟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,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之下,为要把律法之下的人赎出来,使我们获得儿子的名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