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腓立比书3:4-14(和修版)
3:4 其实,我也可以靠肉体;若是别人以为他可以依靠肉体,我更可以。
3:5 我出生后第八天受割礼;我是以色列族、便雅悯支派的人,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。就律法说,我是法利赛人;
3:6 就热心说,我是迫害教会的;就律法上的义说,我是无可指责的。
3:7 只是我先前以为对我是有益的,我现在因基督的缘故而当作是有损的。
3:8 不但如此,我已把万事当作是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赢得基督,
3:9 并且得以在他里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,而是有信基督的义,就是基于信,从神而来的义,
3:10 使我认识基督,知道他复活的大能,并且知道和他一同受苦,效法他的死,
3:11或许我也得以从死人中复活。
3:12 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,已经完全了;而是竭力追求,或许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要我得着的。
3:13 弟兄们,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;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记背后,努力面前的,
3:14 向着标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。

信息
腓立比书3:4是以“靠肉体”连接上下文的:一方面紧接上文2-3节,当中保罗劝勉肢体小心防备靠行律法(即靠肉体)称义的犹太教律法主义者;同时转向下文5-6节,列出自己过往遵循律法(即属肉体)的种种优越条件。

学者们曾经仔细分析保罗列举的背景,包括血脉纯正、自少严谨遵守犹太教礼仪、与扫罗王同属便雅悯支派、在当时犹太人中最严谨的法利赛教师迦玛列门下学习摩西律法等,这一切本来统统都是当时犹太教内令人趋之若鹜的优秀条件。

不过,接下来出现一个反高潮,转折点在7节:“因基督的缘故……”因基督的缘故,保罗整个人生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首先是保罗对世上事物的价值判断。原先保罗跟其他犹太教的人一般见识,以为他也可以靠行律法而称义,不过自大马色路上的经历,让他明白耶稣就是主基督。因此,对比得着基督,从前他拥有的种种优越条件都不值一提。

另外,因为基督,保罗也得重新编排人生追求的优先次序。对比世上的“万事”,保罗认定他如今最重要的只有“一件事”,就是8节说的,以认识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为了这“一件事”,保罗不惜放弃其他一切。因为如今“得着基督”才是保罗看为“有益”的事,反观其他事物则被视为亏损。因此,现今保罗的人生再没有别的追求,只有“为要赢得基督”(另有翻译为“为要得着基督”):他完全放弃行律法(即靠肉体)而称义,转而追求因信基督得以在神面前被称为义。如今保罗愈发追求认识基督、愈发明白基督复和之大能,就愈发效法基督,包括愿意与基督一同受苦,学效基督的舍己。从正面来说,保罗在12-14节以一个赛道上的健儿作为比喻,说明他如今所追求的“奖牌”,就是完成并满足神在基督里呼召他的使命。

思考与实践
1.    保罗因为基督,不惜颠覆既有的人生追求与价值判断。请检视自己现在的状态:基督是否在我生命中为至宝?因着基督的缘故,这给我的人生取向、对事物价值的看法,带来怎样的变化呢?
2.    保罗为了认识基督这“一”件事而丢弃“万”事。为了基督,我须要放弃的“万事”又是什么呢?我又愿意放弃它们吗?

金句:腓立比书3:7(和修版)
“只是我先前以为对我是有益的,我现在因基督的缘故而当作是有损的。”